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5-08-11
发布时间:2025-08-11 浏览人次:44 文章来源: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差额拨款(纳入财政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从事市政管理工作。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浙江全省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不区分事业类别)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具体岗位及条件;
3.事业单位期间,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5)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6)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7)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岗位及条件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一)公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22日。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和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等原件PDF格式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305505608@qq.com,联系电话:0575-8820698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专业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本人携带《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所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将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组织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调入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按事业人员选调相关规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且经查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差额拨款(纳入财政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在浙江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从事市政管理工作。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浙江全省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不区分事业类别)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专业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具体岗位及条件;
3.事业单位期间,转正后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5)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6)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7)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体岗位及条件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一)公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22日。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和合同复印件<或工作证明>)等原件PDF格式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305505608@qq.com,联系电话:0575-88206983。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17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专业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专业设置与境内外高校具体专业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把关。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本人携带《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所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比例的,将报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适当降低选调比例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组织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结构化面试,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调入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按事业人员选调相关规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且经查属实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1.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xls